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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無健康資料 難運作
更新日期:
2011/05/17 16:34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7日電)立法院財委會明天將審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表示,若不於保險法賦予保險業者蒐集特種資料的法源,保險制度無法運作,最終消費者無法獲得保險保障。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同業公會表示,如果壽險業無法取得健康檢查、病歷等資料,雖然仍然可以繼續推行保單,但是因承保的風險變得很高,保費就會變得很貴,對於健康的保戶來說非常不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併案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請審議「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國民黨立委孫大千等22人擬具「保險法第167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2案,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將赴立院備詢。
金管會出具報告表示,保險業務的經營,為了承擔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需依據相關的個人資料,尤其是健康檢查、病歷等,使得據以決定承保、理賠與否。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明定,醫療等特種資料,必須符合有法律明文規定、執行法定義務等條件,始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因此,若不於保險法賦予保險業者蒐集特種資料之法源,保險制度將無法運作,最終消費者亦無法獲得保險之保障。
壽險公會表示,帶病投保以及健康體投保,對保險業者來說,承受的風險有很大差別,若不能取得特種資料,保險業者僅能視所有保戶都是帶病投保,保費差異就很大,對於健康的保戶來說,非常不公平。1000517
出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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