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喔!遷居新地址,郵件有轉投新址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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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件改投、改寄期間以兩個月為限,逾期仍照舊地址投遞。 ‧ 收件人或代收人遷居新址,郵件須向新地址投遞者,可填寫「郵件改投、改寄申請書」, 註記下列事項:
- 收件人或代收人之姓名。
- 原地址。
- 新地址。
- 申請人應簽名或簽章,向投遞郵局申請。若是公私機構,除蓋用機構印章外,並由其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那麼「郵件改投、改寄申請書」應向何單位索取?您可到郵局營業窗口向經辦人員索取,或連線到中華郵 政網站(http:///www.post.gov.tw)點選“下載專區之郵件投遞下載申請書”,填妥相關欄資料,或以書面書明(須載明上述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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